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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 工作
时间:2017-10-18 14:45:35    来源:甘谷县委办
 
 
 
 
 
县委办发〔2017〕24号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驻县各部门、单位:
   《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通知》(甘办发电〔2017〕15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抓好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工作,着重聚焦生态环保、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项目、民情民生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着力解决担当意识不强、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二、组织领导
全县“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实施。
(一)成立中共甘谷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任佩光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汪聚应    县委副书记
谢  辉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孟晓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冯建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金生    县人大副主任
           陈  旭    县政协副主席
  员:李雪凯    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  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守信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建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恩福    县委农工部部长
           王  益    县委督查室主任
           王旭红    县财政局局长
           张义奎    县审计局局长
县委、县政府是抓好“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是具体组织实施者,主要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全方位、大范围、高密度、多频次的明查暗访,督导落实工作。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访查、宣传、考核四个工作组,并聘请义务监督员,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督查室。
(二)工作组及义务监督员
1.综合组
  :李雪凯    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马顺民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办)局长(主任)
赵勇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马  迪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刘  伟    县委办公室干部
杨万虎    县委办公室干部
           张晓斌    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武军军    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张海霞    县委督查室干部
           李小正    县委督查室干部
主要负责全县“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会议组织、信息反馈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2.访查组
  长:王  益    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蒋守信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李  星    县纪委干部
        李  明    县纪委干部
        颉保定    县委组织部干部
        王永庆    县委组织部干部
        郑小明    县委督查室干部
        王金虎    县委督查室干部
主要负责实地明查暗访、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报告和反馈,并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向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问责建议。
3.宣传组
  :王  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温志芳   县文广局副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小亮   新闻中心主任
  :李小丽   广播电视台干部
        赵军强   广播电视台干部
        石武麟   新闻中心干部
        张强强   新闻中心干部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和追责问责情况。
4.考核组
组  长:王建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余虎全   县委考核办主任
成  员:王名扬   县委考核办副主任
        姚雅兰   县委组织部干部
        王维斌   县委组织部干部
主要负责“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基础数据收集、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和提出考核结果运用的建议。
5.义务监督员
        李宏芳   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高世扬   县政协委员
        安敏仁   大像山镇西关村党支部书记
参与访查组明查暗访,参加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明查暗访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建议。
三、具体步骤
“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从2017年2月开始,2017年12月完成,分部署启动、督查推动、机制建设、考核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统筹安排全年明查暗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召开“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专题会议,对明查暗访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4月至10月)。紧盯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明查暗访,既要围绕主线统筹兼顾全面督促检查,也要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坚持访查结合掌握实情,坚持动真碰硬落实责任,坚持边查边改解决问题,务求取得扎实成效,着重将以下十八项明查暗访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协同推进、贯穿始终。
1.全力抓好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2.全力抓好贯彻全省新发展理念“1+19”意见方案的落实。
3.全力抓好全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2+1+9”政策体系的贯彻落实。
4.围绕2017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对环境保护“八项机制”、污染防治“十大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5.围绕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和后续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6.围绕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7.围绕各级审计部门审计交办问题整改及跟踪审计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8.全力抓好省上在明查暗访督查中涉及我县问题的整改落实。
9.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各部门融合推进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落实“1+18”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情况。
10.围绕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二十七条”和县委“三十五条”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1.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惠农资金落实、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2.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3.围绕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领域开展明查暗访。
14.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5.围绕县委书记、县长临时交办工作事项开展明查暗访。
16.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制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7.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指示精神的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8.根据中央和省、市、县阶段性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确定督查内容。
第三阶段:机制建设(11月)。主要是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固化好的做法,推动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2月)。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年度政绩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情况同步考核并全面总结,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崇尚实干、狠抓落实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推动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谷进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跟踪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上、市上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县上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责任主体明确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问题,要认真梳理,明确责任主体、整改内容和整改要求,及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及时跟进,盯紧抓牢,直至全面整改落实。
(三)加强报告反馈。每次明查暗访工作结束后,访查组要对明查暗访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督查报告报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督查对象及时反馈督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报告内容要具体到事到人。对需要问责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年终统一组织考核总结。
(四)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组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高质量、大密度、多层次地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也要曝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严守纪律规定。要高度重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强化纪律约束,扎实推动“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二十七条”和县委“三十五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考评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凡是被省、市、县在明查暗访活动中通报批评的单位,县委将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特别对反馈的问题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委将从重追责,绝不姑息。注重督查成果的运用,对受到通报表扬的记入实绩,对问责的记入过失,年终作为各乡镇、各部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重点督查任务分解表
          2.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访查报告单
          3.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访查反馈表
          4.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访查追责建议表
          5.甘谷县“明查暗访督查年”访查回执单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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