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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谷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27 11:49:51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谷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甘谷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甘政办发〔2017〕140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7〕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甘政办发〔2017〕140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7〕157号)文件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引,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活力,促进我县经济平衡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各部门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在省市层面以上(包含省级和市级)实行登记管理的证照,按照条条管理的要求,从办公设备支撑、通信网络通畅、审批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实施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在县级层面实行登记管理的证照,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框架内,全面分析梳理证照种类,明确需要精简和合并的证照,加快涉企证照登记备案整合,最大限度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等证照事项集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提高审批监管效能,降低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2017年10月1日前在全县全面推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代码成为企业的“身份代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码)走天下”。
   (二)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
  根据当前企业名称库和查询、比对等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均设在省工商局的工作实际,县工商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核流程,申请人可以通过比对系统以“即查即得”的方式直接提交申请,探索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对查询申请的名称进行自动筛查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名称查询、选择、审查自动化程度,有效解决企业“起名难”的问题。
   (三)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
     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和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一整套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加快建设甘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做好与甘谷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实现全县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业务环节一网办理,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环境的应用。
   (四)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要着力创造有利于促进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打破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限制及壁垒,制定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切实放宽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为创业者降低成本。
   (五)推进简易注销改革
  要总结试点经验,规范程序制度,在严格适用范围、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全面推行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清出,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循环,切实解决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建立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相配套的市场退出制度,大幅简化注销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问题。
    (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要按照综合监管、简约监管原则,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要加强协调,推动跨部门间“双随机”联合检查,减少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企业的干预,减轻企业负担,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法治、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七)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要按照“建、联、集、用”的总体要求,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切实做好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共筑诚信的目的。2017年底前实现19家政府部门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八)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要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行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定期公布失信企业名单,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市场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各部门要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共享,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市场主体维护商誉、诚信经营,为诚信市场主体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九)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服务平台建设
  要加强商标品牌的培育、发展、运用和保护,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制度化建设,逐步构建“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格局。将商标品牌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形成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商标品牌创造和激励保护工作机制。
  县工商部门要积极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注重发挥甘谷商标受理窗口作用,加快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进程。积极鼓励县内外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市场良性竞争,指导银企对接,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服务实体经济和县域经济。支持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牵头打造区域品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促进企业发展。
   (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理顺“证”“照”关系。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并及时更新调整。将涉及公共利益及复杂疑难的工商行政许可和拟对企业采取50万元以上查封、扣押或其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十一)强化后续监管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制定后续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部门在后续监管中的责任分工、监管内容等,并报送县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监督实施,确保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县工商部门要完善工商行政执法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强化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履职容错纠错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增强行政司法合力。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者可能产生的违法倾向,通过指导纠正、法规宣传、政策诫勉、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帮助其纠正或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提升监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委)深刻认识深化商事制度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接收属于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信息,并依法开展后续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录入本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统一传输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依托县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充分运用全县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县跨部门、多层次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确保系统的运行畅通。要提供必要人员、设施和资金保障,确保本部门涉企作息归集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宣传商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和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改革,广泛参与改革,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检查
  将商事制度改革组织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县内企业年报率作为考核指标,加大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改革工作及时推进、平稳有序。对工作敷衍塞责、协调配合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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