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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8-01-18 16:40:29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甘谷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甘谷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天水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甘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老龄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初步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和优待、救助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展,保障水平明显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全面落实。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县建成中心敬老院3所(县中心敬老院、谢家湾中心敬老院、金山中心敬老院),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329个,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个,五保家园11个,民办养老机构2所,有养老床位2832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33.2张。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
  (二)“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老龄事业
  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一方面,我县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7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8.53万人,占总人口的13.4%。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万人,占总人口的15%左右。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及“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增多的趋势日益突出,老年抚养比进一步提高,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广大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更为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进一步深化,对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我县属贫困县,老年人贫困面较大,“未富先老”矛盾日益凸显;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与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矛盾比较突出;区域、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和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十三五”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国家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战略机遇,着力解决老龄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不断推动老龄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充分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老年人全面共建共享机制,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
  2.坚持政府主导,各尽其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规划引领、政策调控、资金投入、督促检查;健全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机制,做到各尽其职、沟通配合、统筹推进;强化家庭养老基础性功能,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赡养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3.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以创新理念统领老龄事业发展,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促进老龄工作创新, 促进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监管督查方式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 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4.坚持精准施策,全面发展。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定向施策、精准施策,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进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需求。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困难老年人倾斜;更加注重养老服务供需平衡,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更加注重老年人健康养老、文体娱乐和精神关爱,促进老年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 逐步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 与我县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老年人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各项权益保障得到全面加强,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项目带动、科技助力、人才支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制基本建成,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富有成效,在“积极老龄”、“健康老龄”、“法制老龄”和“和谐老龄”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情况、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 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各项养老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服务衔接,优化制度运行流程,方便老年人及时领取养老保障金。
  完善对各类困难和特殊老年群体的救助帮困制度,建立统筹整合机制,努力实现对贫困老年人全面救助。建立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和统计制度,适时掌握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状况。对城乡低保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岁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实行专门救助。加强对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的老年群体的临时生活救助。积极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强贫困老年人的自助互助能力。
  (二)完善老年医疗卫生保障和服务体系
  1.完善多层次、覆盖城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老年人医疗救助、康复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逐步将老年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降低老年人医疗救助起付线。
  2.全面推进医养融合,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鼓励支持县、乡及民办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建成并运营甘谷县老年养护院,为老年人提供养、医、护、康综合性服务。争取“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15%以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高龄、重病、失能以及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融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3.全面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规划布局公立医院及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倾斜。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设,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强老年康复和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护理康复、养老服务等领域中的作用。
  (三)健全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扶持居家养老、虚拟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统筹发展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全县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1.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家政、物业等社会力量和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探索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助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定期巡查探视,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自助互助。
  2.完善城镇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把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均衡配置,有序建设,逐步形成县级有老年综合养护院,乡(镇)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村(社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的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继续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工程。到2020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贫困村要达到100%。
  3.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行动,打造县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甘谷县虚拟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培育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4.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
  5.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要发挥服务兜底和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做好为“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供养、护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的方式逐步满足困难老年人机构养老的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用房以及其它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就地兴办养老机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逐步通过共建民营、公办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合作,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6.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依法规范用工,促进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建设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加快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到2020年,90%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实现持证上岗。发展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等相结合的机构照护服务队伍。
  (四)加速发展老龄产业
  1.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产品用品。引导企业开发老年护理、康复、保健等产品用品,鼓励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电商平台增加适应老年人消费特点的商品和服务,发展适合老人需求的辅助产品产业,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鼓励发展老龄产业中小企业, 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实施品牌战略, 形成一批“产业链”, 覆盖养老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金融保险、住宅家居、老年教育、咨询服务、老年旅游服务等领域。
  2.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要求,降低社会化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简化程序办理,鼓励个人兴办家庭化、个性化的托老所等养老机构,形成多元投入、有序竞争的良性发展格局。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土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3.鼓励开发各类老年人保险产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探索与本县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保险体系,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老年人意外、医疗、健康、养老等保险产品。积极鼓励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4.加强养老服务产业监管。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养老服务产业管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 制订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和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和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养老机构、示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的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加强消防、环保、卫生、 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保险等涉老部门的行业监管。
  (五)加强老年维权和优待
  1.加大优待政策和老年法制宣传。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典型案例,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细化、分解老年优待政策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优待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拓宽优待领域和范围,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适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标准。
  3.进一步增强老年维权力度。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通力协作的老年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老年法律服务网点,完善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拓展老年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内容,不断扩大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把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和援助对象。
  (六)积极创建老年宜居环境
  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活动,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建设。加强对老年人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公园绿地、医疗康复、体育文化、建筑物、居住区等,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已建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等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生活环境。完善老年人综合风险保障机制,为老年人出行、参与文体活动等提供风险保障,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营造舆论引导环境,树立积极老龄化观念。在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县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倡导社会各界关爱老年人群体, 利用传统节日和“敬老月”活动,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先进集体”、“全县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培育和树立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七)完善老年人管理服务体系
  1.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鼓励老年人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优良传统教育、文化和科技知识传授、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调解、社区自治管理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大力推进老年志愿者服务,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支援服务和“邻里关爱互助”等活动,力争到2020年,城乡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2%以上。开发老年人才资源,开展“银龄行动”,探索实现“老有所为”新形式,支持有特长的老年人开展公益性活动。
  2.加强老年社会管理。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老龄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基层老年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中的作用。到2020年,老年协会建设覆盖95%的城市社区和90%的农村行政村。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社区各项资源为退休人员服务。
  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县老年大学办学规模。“十三五”期间,有条件的乡镇要争取建立老年学校,30%的城市社区要利用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活动设施开设老年课堂。老年教育要从老年人实际需要出发,丰富教学内容,提高老年教学质量。加强基层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群众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扩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增强社区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工程对老年人的服务功能。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问题,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升老龄法律政策的执行力,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老龄工作机构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老龄委协调、部门履职、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坚持据实按需的原则,足额保障老龄工作经费需要,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老龄事业比例。按照老年人口数量,安排老年活动专项经费和老年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管理运营为老服务设施,支持各类老年社会组织运转和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制定落实鼓励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深入调研,创新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围绕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老年产业发展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养老服务日常监管、民办养老机构扶持、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为老服务的能力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四)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规划或实施方案。县老龄委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县老龄办代表县老龄委开展具体工作,单独或会同人大、政协及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加强绩效管理,推动本《规划》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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